关于印发《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10-10 0:00:00 作者: 来源: |
农市发[2005]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农垦、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加快制度建设,规范监管行为,提高农资监管水平和能力,推动建立和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我部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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