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2-28 0:00:00 作者: 来源: |
农市发[200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2003年5月,国务院部署了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两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毒鼠强中毒事故和投毒案件多发势头得到明显遏制,剧毒鼠药中毒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均大幅下降,基本实现了消除毒鼠强社会危害的目标。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国涌现出一批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他们始终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积极履行职责,不畏艰难,勇挑重担,无私奉献。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决定对做出优异成绩的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等56个先进集体(详见附件1)和徐沪等300名先进个人(详见附件2)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严格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继续做出更大成绩。各地区、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受表彰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的敬业精神,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奋发进取的优良作风,彻底消除毒鼠强的社会危害,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再立新功。 附件:1、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农业部(代章) 二ОО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
『打印』『关闭』
|
|
|
|
|
版权所有:农业部市场司 电 话:(010)64192678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
传 真:(010)64193157 邮 编:100026 网站制作维护:北京广域齐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