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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4-18 14:26:46 作者:  来源:

农市秩函[200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按照《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并为今年启动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做好净化源头工作。经研究,2006年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和内容

(一)试点范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范围以县为主,也可以是一个地市或一个省(区、市)作为试点单位。

(二)试点内容。主要是探索新形势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有效途径和模式,保证农民用上放心优质农资。重点内容包括:严格市场准入,监管关口前移,把好农资进货渠道质量关;建立诚信档案,开展信用建设;发展农资直销、连锁、超市、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连锁配送,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发展行业协会;强化服务指导等,从不同角度构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入户的有效平台和渠道。

二、申报条件

试点单位申报采取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原则。

(一)领导重视。当地政府和领导要对“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要有强有力的执法监管力量配套。在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同时,能够加强市场监管,通过多种措施和手段的综合运用,保证试点工作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二)有较好的工作基础。试点县(市、省)要有相对健全的农资经营网络,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有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基本载体,通过试点,能把各类农资龙头企业引导到试点中来,成为当地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入户的主渠道。

(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试点县(市、省)的模式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通过试点能够成为典型在当地甚至全国总结推广,切实起到试点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导作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组织试点单位的材料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试点单位的基本概况、试点背景、现有基础和优势条件、预期目标、主要试点模式、试点范围、试点内容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组织管理等。

(二)申报数量。今年拟开展20个部级试点,一个省只申报推荐一个试点,我部将在各省(区、市)申报基础上,请专家评审后择优确定。

(三)申报程序。试点申报由试点单位提出,经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要求择优推荐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农业部整规办)。

(四)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截止5月10日,5月10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一同报我办。

联系电话:010—64192694,64192678

传 真:010—64193157

电子信箱:nybdjb@agri.gov.cn

农业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 业 部 市 场 与 经 济 信 息 司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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