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总结的函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5-12 11:16:11 作者: 来源: |
农市秩函[2006]28号 天津、河北、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河南、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省、区、市农业(农林)厅(委、局): 2005年5月,我部启动了第一批15个县(市、区)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为认真总结各试点单位一年来开展试点工作的整体情况,特别是试点中取得的经验、成效、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推动试点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请各省(区、市)组织去年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单位认真总结试点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一年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做法和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总结材料请于5月22日前报送我办。在报书面材料的同时,请发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010-64192694 传真:010-64193157 农业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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