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6-30 10:45:50 作者: 来源: |
农办市[200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进一步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探索新形势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有效途径和模式,我部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经各省(区、市)申报推荐和专家评审,我部研究确定北京市通州区等20个县(市、区)为200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是今年我部实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的重要内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强化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是转变农资打假工作思路,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农资打假和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也是大力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建立新型营销网络,推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净化农村消费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 2005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成功实践表明,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有利于推动农资打假工作,从“堵”转变为“疏堵”结合,积极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有利于大力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畅通各种渠道,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入户,将放心优质农资产品送到农村基层,减少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二、完善方案 有关省级农业部门要督促、指导试点单位根据我部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基本格式见附件2)。试点实施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要实事求是,行之有效。 三、组织实施 有关省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督促试点单位做好试点工作,建立试点工作档案,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保障措施,统筹安排,增加投入,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开展一批省级试点,扩大试点影响,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覆盖面和占有率。没有安排试点的省份,也要创造条件积极开展省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 各地在开展试点工作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有效途径和模式。每个试点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主要探索1-2种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符合当地实际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做出特色;把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作为为农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四、加强领导 各地要对“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做好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有关省级农业部门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主抓试点工作,相关处室要明确一名试点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试点的组织指导工作,加强对试点单位的跟踪研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试点单位主要领导要统管试点实施工作,把试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主动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积极创造良好的试点工作环境。 五、及时报送情况 有关省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试点情况报送工作,加强信息交流。7月底前统一报送修改后的试点实施方案, 12月10日前报送试点工作年度总结材料。报送方式采用电子邮件和文本文件(一式两份)。对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向我部报告。我部将不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并认真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联系电话:010-64192694,64192678 传 真:010-64193157 邮件地址:nybdjb@agri.gov.cn 附件:1.200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县(市、区)名单 2.200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实施方案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