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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封丘推行农资质量先行赔偿

 发布者:农业部  发布时间:2008年7月2日 作者:  来源:河南农业信息网

  6月底,河南省封丘县应举镇大李村5位农民顺利拿到了农资退货款2550元和误工赔偿费200元。这是县工商局推行“农资质量先行赔偿制度”以来首例经销商向消费者先行赔偿的案例。

  先行赔偿制度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因商品质量或服务本身的问题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要求赔偿,在与经营者协商不成产生争议时,经相关部门受理确认属实后,由经营者先行向消费者退款或赔付后,再向其他供货者或生产者追偿的一种制度。

  目前,封丘县236家农资经营户已公开向消费者承诺:如果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农资,可凭购物凭证到购买地点要求赔偿,销售者将予以先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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