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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报:宁夏总结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者:农业部  发布时间:2008年8月28日 作者:  来源:农民日报

今春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农业部《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各市、县(区)种子管理部门按照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关于春耕期间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并举、综合治理” 的原则,深入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检查各地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春播种子供应情况,2月中旬至4月下旬,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多次到各市、县(区)进行督查。

  总体看,今年各市、县种子管理部门以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以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为目标,狠抓审批管理、生产监管、市场整顿、质量监督和服务指导等重点环节,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着力建设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全力防止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据统计,1至5月份,全区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950多车次,出动执法人员近3600人次,检查企业340余家,经营点3800多个,处理违法违规行为210人次,查处种子案件28起,处理种子纠纷26起。没收各类种子总计3.2503万kg,分别涉及假劣种子0.3452万kg,侵权种子0.012万kg,未审先推种子0.2455万kg,超范围经营种子0.03万kg,无证经营种子0.0376万kg,无标签种子1.37万kg,包装不合格种子1.21万kg。查获召回各类种子15.7474万kg,其中假劣种子9.05万kg,标签不合格种子2.6万kg,无证经营种子2.565万kg,超范围经营种子0.026万kg,未审先推种子0.9036万kg,包装不合格种子0.6028万kg。罚款1.2 万元,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2.825万元。由于整治力度大,有效防止了假劣种子进入市场,使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日趋规范,农民群众的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逐渐扩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得到了有效遏制,种子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呈现出品种齐全、数量充裕、价格合理、秩序规范的良好格局。

        今年我区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围绕打假护农保春耕及早部署

  元月份以来,在春耕生产即将展开的关键时刻,针对宁南山区各县(区)种子公司在种子管理体制改革中整体转化为种子管理站,绝大部分县(区)缺乏有资质的国有种子企业,民营种子企业由于资质能力限制,经营的种子类别和数量有限的现状,在自治区农牧厅的安排下,1月29日,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在固原召开了宁南山区春播供种衔接及种子市场打假会议。会议促成了山区各县(区)种子管理部门与自治区种子公司等10家企业签订了2008年春播种子供种协议,检查了原州区部分种子经销点,要求各地加大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从种源和质量上保证春播种子的供应。2月24日,自治区种子管理站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紧紧围绕春耕生产用种安全,多措并举加强种子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等坑农害农行为,全力维护种子市场秩序,确保春播种子质量安全。各地种子管理部门按照通知精神,对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部分市、县(区)从元月下旬开始,就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人员培训,积极启动种子市场打假治理行动。

二、围绕种子市场主体资质狠抓审批管理

  确保持证企业具备良好的种子生产经营条件,对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商品种子质量具有治本清源的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工作,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2月13日,自治区农牧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格了办证条件,规范了办证程序,统一了材料要求,强化了工作责任。按照文件要求,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对办证企业加强了实地考察和专业性技术审查,严格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许可证,及时公告审批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公平公正。据统计,上半年,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共审查生产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近50份(次),不符合条件退回16份(次),审查通过34份,已办结29份。目前,生产经营许可证在全区范围内有效的企业有76家,较上年同期的99家显著减少,减幅达23%,一批创新能力低、规模实力弱、市场诚信度不良的企业被淘汰出局。市场主体数量的大幅精减,有力地净化了种子市场,从源头上防范和降低了假劣种子危害社会的风险。

为全面掌控种子市场经营动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自治区种子管理站要求各地种子管理部门对种子代销者加强备案登记,未经备案不得开展种子经销活动。各地种子管理部门在备案工作中,严格审查代销者的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委托书、代销协议等内容,要求做到品种对路、质量达标、包装合格。对手续不齐全、代销未经审定的品种及超许可范围的代销一律不予备案。今春全区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共登记备案代销点3414户,有效地提高了对种子经营户的监控比例,为保障全区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打下了基础。

三、围绕种子质量源头狠抓生产监管

  加强种子生产监管是做好种子质量管理工作的基础环节,对提高种子质量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今春以来,各级种子管理部门以强化种子生产许可管理为突破口,严格审查企业的生产条件、生产品种、基地落实情况、产地检疫及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狠抓生产监管。特别是针对近年来春播供种中小麦、水稻原种数量较大,部分企业存在以大田用种冒充原种的现象,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在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期间,根据繁种所需的种源数量、购种发票、生产档案等资料,对企业申报生产的原种品种、面积等情况进行了审查核实。截止5月底,全区12家企业申报生产小麦原种7830亩,经检查实际落实5980亩,落实率76.4%;9家企业申报生产水稻原种10776亩,实际落实8274亩,落实率76.8%。根据核实情况,自治区种子管理站下发了《关于加强小麦、水稻原种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种子管理部门严格审查辖区内生产企业的资质,进一步核实小麦、水稻原种的生产地点、品种、面积等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田间质量抽检,严格控制原种标签的制作使用,加强“穗行”“穗系”种子生产监管,全方位多举措整治原种生产秩序,从源头防止假劣种子坑农害农。

四、围绕商品种子流通狠抓市场查处

  各地种子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种子市场中存在的焦点问题,采取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的手段,以水稻、小麦和杂交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集中力量对种子市场开展拉网式检查,着重检查种子集中批发市场和乡村集市经营网点,监控有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和乡村流动摊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无证经营、未审先推、侵犯假冒品种权、不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标签制作标注不规范以及不按规定代销种子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中卫市种子管理站为保护当地硒砂瓜产业的健康发展,对产区的39个西瓜种子经销点加强检查,累计检查西(甜)瓜种子9610公斤,召回包装不规范、未试先推、质量低劣以及无证经销等西瓜种子共计7.19公斤;中宁县对全县8个集贸市场、290个种子经营户进行了多次检查,查处违规、违法经营户11家,召回来路不明的先玉335种子2257.5公斤、未经审定的郑单958计975公斤、假劣西瓜种83.8公斤,为农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82万元。各地种子管理部门的大力查处,有力地规范了种子市场秩序,促进了商品种子的流通,提高了种子质量水平。

五、围绕强化企业的质量意识狠抓监督抽查

  为了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确保商品种子质量,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积极制定抽检计划,认真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在今年1 月至4月份,对全区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种子企业经销的杂交玉米种子、小麦和水稻原种,分批进行了质量抽检,共抽查样品69个,召回不合格种子1个批次2.5万kg,并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责令企业采取整改措施。隆德、同心、灵武等县(区)在售种季节对市场种子质量进行了抽查,共抽查各类农作物种子299个批次,查出不合格种子8个批次,召回劣种子6万余公斤,有效地堵截了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

  同时部分市、县按照“经营有记录,流向可查寻、质量能追溯、责任易追究”的原则,积极推行了种子“留样”管理制度,创建商品种子质量管理新模式。盐池县继去年开创“留样”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今年抽检封存杂交玉米种子样品26份;吴忠市工商局和农牧局根据盐池县种子质量监管的经验和做法,联合下发文件,要求辖区各县(区)的种子经营户使用统一的购销台账、发票、种子扦样登记表和扦样袋,经营的种子必须在当地农业和工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扦样留样,共同封存后,保存规定的期限,以便在种子发生质量纠纷时能通过复检,及时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此举对规范企业的种子经营行为、全面提升种子质量水平、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

六、围绕提高农民依法维权和科学用种的能力狠抓服务指导

  各地种子管理部门在加强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利用专题培训、放心农资下乡、市场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各种机会,采取专家讲解、组织执法人员和种子企业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广播电视媒介等多种形式,向种子经销人员宣讲种子法律法规,向农民介绍识别假劣种子和自我维权的相关知识,详细解答农业技术问题,提高农民的选种用种能力。春播期间,全区共出动宣传车500余台次,出动宣传人员1900余人次,张贴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张,制作展板近20个,发放宣传资料27万余份。组织培训100余次,培训种子营销人员2100余人,农民1万余人,接受咨询3.5万多次。使种子经销者守法经营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识假辨假及自我维权的能力得以提高,营造了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指导农民群众科学用种,充分发挥优良新品种的增产增收作用,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在严格品种审定工作的同时,对63个在生产中严重退化的水稻、小麦和玉米品种实行退出,着力解决品种多、乱、杂的问题。及时结合良种补贴惠农政策的实施,科学确定品种布局规划,推介发布主导品种,积极做好示范、推广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民购买优良新品种。充分利用宁夏种业信息网及时发布品种信息及质量抽检结果,使种子管理部门能及时打击未审先推及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全力促进优良新品种能应用于农业生产。

七、围绕维护农民的利益积极处理种子纠纷

  随着《种子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普及,农民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种子投诉事件逐步增多。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各级种子管理部门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的规定,按照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种子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春播期间,各市县共调解处理纠纷26起,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91万元。青铜峡市种子管理站调解处理种子纠纷3起,分别涉及辣椒假种苗、劣质油葵种子和黄瓜制种组合不能正常授粉等坑农害农事件,为农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20万元。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应各地种子管理部门的请求,就农民反映的重大纠纷事件,组织聘请专家,必要时召开由种子管理部门、纠纷当事人参加的协调会议,指导处理纠纷5起,为农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15万元。各地种子管理部门对纠纷中涉及有质量问题或者存在安全风险的种子,要求企业一律停止销售,已销售的要从农民手中追回,有效的降低了农业生产的损失,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八、围绕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构建长效机制

  为切实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多措并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2008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安排,3月下旬,各级种子管理机构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深入开展现场咨询和培训宣传活动,组织一批质量信誉高、售后服务好的企业下乡进行宣传,鼓励和引导企业组织种源,到乡镇直接向农民供应,以减少流通环节确保农民用上质优价廉的种子?二是大力推进种子打假投诉举报服务网络建设。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种子质量监管,及时接受社会各界对种子执法工作的监督,各级种子管理部门积极开通“12316”三农服务热线,公布单位内设的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拓宽种子投诉举报与监管服务渠道,积极接待处理农民群众的投诉信访,强化技术咨询服务,及时揭露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大力推进种业诚信体系建设。盐池、隆德等县(区)种子管理部门根据市场资质、守法程度、公众的投诉和评价等信息,结合质量抽查结果,向社会推介诚信企业,引导和鼓励企业重质量、守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树立品牌意识,全力打造种业诚信体系。

  尽管我区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目前种子市场中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企业追利推新和农民盲目跟新的不良氛围下,非法经营未经审定玉米品种的现象屡查不绝;二是个别企业守法经营意识不强,受利益驱动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苗),坑农害农事件仍有发生;三是一些种子经营者无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无证经营种子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原州区、海原、彭阳、西吉、隆德等县(区),查处证照不全经营户近87家;四是部分企业未认真贯彻执行标签管理制度规定,标签的标注、使用尚不规范;五是一些经营者未按经营许可证的规定,超范围经营其他作物种子;六是个别种子经营者农作物新品种产权意识不强,品种权侵权事件仍有发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坚决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彻底实现种子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下一步需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宣传培训。继续利用各种机会,采用多种方式,对种子管理队伍、种子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群众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种子法律法规以及科学用种知识的宣传普及率,努力培养一支学法、懂法、依法行政的种子执法队伍,强化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和种子质量意识,提高农民群众识假辨假、科学用种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为彻底规范我区种子市场秩序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继续做好种子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充分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单位的投拆举报电话,加强种子信息提供和技术咨询服务;积极受理农民群众的投诉举报,科学公正的处理种子质量纠纷,确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能及时查处,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继续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严格按照《种子法》及《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遵循法定程序,严格办证条件,做好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对持证企业要加强监管,对已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依法吊销许可证。

  四、继续加强种子市场检查。在日常监管中,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作物,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检查,依法打击制售假劣、未审先推、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无证生产经营以及侵犯品种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规范标签的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引导和促进企业规范从业行为,切实维护种子市场秩序,确保优质种子进入市场流通。

  五、继续加强种子生产监管。要做好杂交玉米制种基地的质量监管工作,玉米花期是去杂去雄的关键时期,要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田间质量抽检工作,进一步核实生产品种、地点和面积,认真检查种子生产档案、种子田的隔离条件以及去雄去杂情况。对不合格的种子田督促企业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淘汰种子田,确保生产的种子符合质量要求。

  六、继续加强种业信用体系建设?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种子企业诚信评价活动,对诚信企业要向社会进行宣传和推介,鼓励和引导种子企业公开承诺种子质量,依法加强行业自律?对失信企业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查处和曝光违法行为?对于连续有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加强整改,对整改无效和问题突出的企业,坚决取缔生产、经营资格,逐步完善种子企业诚信创建机制,全力推动种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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